借驾照开车撞死人 驾照主人顶包获刑|国内驾照信息 - 考驾照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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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驾照开车撞死人 驾照主人顶包获刑

来源:考驾照网更新时间:2013-03-11 16:46

  华龙网讯 (记者 肖玉)借来一张驾照开车撞了人,为逃避责任骗得保险金,驾照主人出面“顶包”,另两名兄弟伙帮忙作假口供。记者昨日获悉,黔江区法院一审以无证驾驶的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刑4年。3名帮忙顶包的兄弟伙,因犯伪证罪,均被判缓刑。

  借驾照开车出事故

  2008年2月,被告人陈某借用兄弟伙陆某的驾驶证,从某汽车租赁公司以每天300元的价格租用了一台别克HRV轿车。2月10日,陈某驾驶这辆别克车行至国道319线2002公里时,因陈某占道行驶,与对面驶来的胡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,造成胡某和搭乘人员李某受重伤,当晚胡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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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交通部门认定陈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案发后,陈某迅速逃离现场,并电话告知了兄弟伙陆某、杨某。为了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骗取保险费,陈某和杨某、陆某、喻某在宾馆共谋,杨某提出由陆某替其顶包当肇事驾驶员。

  2008年2月11日至28日期间,陈某、杨某、喻某先后到黔江交警支队作了伪证,陆某也到交警支队作虚假供述说当时系自己驾驶车辆肇事。

  朋友顶包被判伪证罪

  2008年2月28日下午,陈某、杨某、陆某到公安机关投案,同年3月5日,被告人喻某到黔江区公安局投案,四被告人均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
  法院认为,陈某无证驾驶机动车,造成一死一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,已构成交通肇事罪。陈某交通肇事后逃逸,应加重处罚。

  杨、陆、喻三人故意隐匿关键罪证,意图达到骗取保险赔偿金的目的,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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